國外就醫也能靠健保!看門診、急診住院都有補助,衛福部教1招6300元入袋


全民健康保險對象在國外因緊急傷病、緊急分娩或其他突發狀況需求就醫時,可在六個月內申請自墊醫療費用的核退,並有明確的申請方式、金額上限及所需文件。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規定,當保險對象在國外因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需要就醫時,可以在當地醫療機構接受門診、急診或住院治療。

從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有六個月的時間可以申請自墊醫療費用的核退。

申請可以親自前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業務組,或透過郵寄或線上登打作業系統提出。


申請核退的金額依據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的急診、門診和住院的平均費用作為上限,低於上限的費用將全數核退,超過上限的部分則只能獲得上限金額。

目前的核退上限為門診每次1072元、急診每次3455元,住院每日6333元。


申請核退所需的文件包括健保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非中、英文需附中文翻譯)、診斷書或相關證明文件(非中、英文需附中文翻譯)、住院案件需提出病歷摘要(非中、英文需附中文翻譯)、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證明、公證驗證書(適用於大陸地區住院5日以上的案件),以及如果需要委託他人申請時所需的委託書。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別提醒保險對象,即使在海外有健保的醫療保障,也應考慮目的地的醫療收費情形和個人需求,建議海外旅行前另行購買醫療保險或旅行平安保險以獲得更完善的保障。


- 保險對象在國外因緊急情況需就醫時,可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並有明確的申請程序和時間限制。

- 核退金額有上限,並根據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的平均費用來設定。

- 申請核退時需提供詳細的醫療費用收據、診斷書等相關文件,並注意翻譯和公證要求。

- 即使有健保保障,建議旅行前購買額外的醫療保險或旅行平安保險,以應對不同國家的醫療收費和個人需求。

- 保險對象可以透過多種方式申請核退,包括親自申請、郵寄或線上系統。

當台灣民眾在國外發生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必須在當地醫療機構就醫時,健保局提供的補助類型包括:

1. **門診補助**:依據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的門診每人次平均費用作為核退上限,目前每次的上限為1072元。

2. **急診補助**:依據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的急診每人次平均費用作為核退上限,目前每次的上限為3455元。

3. **住院補助**:依據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的住院每人日平均費用作為核退上限,目前每日的上限為6333元。

申請費用經審核低於上限者,核實給付,超過上限者以上限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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