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外遇「生下小王孩」老公要扶養? 律師解答:婚內就有義務


在台灣法律下,即使妻子在婚內期間與他人有外遇並生下孩子,丈夫仍然有義務扶養該子女的問題。


根據台灣的《民法》中「婚生推定」原則,律師簡大為指出,婚內出生的孩子即使是由妻子與他人有外遇所生,丈夫仍然對其有扶養義務。

這一規定是為了保障無辜的子女生存權,即使生物學上的父親是其他人,法律上的父親義務仍然適用於婚內的男方。

簡大為也提到,丈夫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如提告「否認親子關係」,來要求母親或生物學父親負擔扶養費,但在任何求償或法律動作之前,保障孩子的生活是首要考慮。

此外,如果妻子拒絕透露「小王」身份,丈夫無法向妻子求償或要求支付扶養費。

網友對此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這是對丈夫不公平的規定,而有人則理解法律的這種選擇是為了保護弱勢的子女。



- 根據《民法》的「婚生推定」原則,婚內出生的孩子,無論生物學父親為誰,法律上的扶養義務都適用於婚內的男方。

- 法律選擇保護無辜的子女,即使是由妻子外遇所生的孩子,丈夫仍然有扶養義務,除非法院裁定否認親子關係。

- 丈夫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要求母親或生物學父親負擔扶養費,但必須先確保孩子的生活權。

- 如果妻子拒絕透露外遇生子的身份,丈夫無法向妻子求償或要求支付扶養費。

- 網友對於這一法律規定有不同的評論,有人認為這是對丈夫不公平的規定,而有人則認為這是為了保護弱勢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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