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終結階段的尊嚴與自主權,以及病人自主權力法如何提供一個合法的途徑,讓個人在無法治愈的情況下選擇不進行維生治療,以自然方式結束生命。
一位失智且中風的長輩在加護病房的經歷,反映了台灣在生命終結階段的醫療現實:即使病人身心受到極大的煎熬,但由於親情難捨和傳統文化的壓力,家屬往往選擇維持生命,而不是考慮病人的生命品質和尊嚴。
這種情況下,病人的痛苦和願望常常被忽視,家屬則因為恐懼被指責不孝而採取維生治療。
以真實故事舉例,說明一位媽媽在無法吞嚥和自主呼吸時,儘管事先明確表達不希望插管,但仍然因家人的不同意見而遭受了額外的痛苦。這些情境凸顯了病人靈魂的無聲吶喊,以及家屬在面對生命終結時的內心掙扎。
幸好,隨著病人自主權力法的實施,成年人現在可以通過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來確保自己的醫療自主和善終權益得到尊重。
這項法律允許病人在清醒的狀態下,提前做出自己的醫療選擇,並且在病情無法治愈時選擇不接受維生治療,以自然的方式結束生命。文章鼓勵讀者對死亡有更多的討論,並且主動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以確保自己的最後願望能夠得到實現,這被視為對自己的最珍貴禮物。
1. **生命終結階段的醫療處理往往過於強調生命維持,而不是考慮生命品質和尊嚴**。
2. **家屬在決定是否繼續維生治療時,常常受到孝道文化的壓力,擔心放手會被指責不孝**。
3. **病人的願望可能會因家屬的意見而被忽視,導致病人在終末期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4. **病人自主權力法的實施,讓成年人有機會提前做出自己的醫療決定,並確保這些決定能夠被尊重**。
5. **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是一種對自己負責的行為,它能夠在病情嚴重時,確保病人的願望得以實現**。
6. **鼓勵社會大眾開始討論死亡和善終規劃,以便更多人能夠有尊嚴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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