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房屋仲介因管委會張貼電梯內指出屋頂有坍塌風險及違建責任需由購買者承擔的公告,認為這會影響他賣屋的業務,於是撕毀了公告並遭告。法院判定林男犯有毀棄他人文書罪,處以罰金3千元。
林姓房屋仲介在基隆市暖暖區接受一處社區住戶委託銷售房屋後,發現管理委員會李姓主委在電梯內張貼公告,提示屋頂有坍塌風險,並指出所有違建責任由購買者承擔。
林男認為這會影響他的業務,於是在去年7月25日撕毀了這些公告。
李姓主委認為林男的行為損害了她及社區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的權益,因此報了警。
林男在警方調查時坦承行為,並有電梯監視器影像擷圖、現場照片及公告影本作為證據。
法院審理後指出林男的行為符合毀滅或拋棄而根本使文書不存在的情節,依據毀棄文書罪處以罰金3千元,並提到林男可以上訴。
在法律上,管委會張貼的電梯公告中提到「前屋主所有違建均由購買者承接」的做法,可能會對房屋交易產生重大影響。以下是相關的法律觀點:
1. **合同義務**:房屋購買合同通常會包含違建的處理方式。如果購買者在合同中同意承擔所有違建的責任,這將成為購買者的合同義務。否則,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購買者可能會要求修改合同條款或拒絕承擔這些責任。
2. **知情權**:購買者有權獲得關於房屋狀態的完整資訊,包括是否存在違建。如果賣方或管委會未能充分揭露違建的資訊,購買者可能會主張詐騙或隱瞞,並要求撤約或索賠損失。
3. **訴訟權**:如果購買者在交易後發現違建問題,並且認為這些資訊在交易前未被充分揭露,購買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賣方負責或賠償。
4. **行政處罰**:違建可能違反建築法規,購買者承擔違建責任可能會涉及到後續的行政處罰或強制拆除等後果。
5. **市場行為**:管委會的公告可能會影響市場對該房屋的看法,從而影響房屋的價值和購買者的購買意願。
總結來說,購買者在發現違建問題後,可以根據合同條款、知情權、訴訟權等法律途徑,對違建問題進行訴訟或索賠。然而,具體的法律影響和購買者的權利會根據交易的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定而有所不同。
因此,購買者在面對違建問題時,應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諮詢,以了解自己的權利和應承的責任。
- 林男撕毀公告的行為被法院認定為犯罪行為,具體為毀棄他人文書罪。
- 林男在偵訊時坦承犯行,且與林姓社區主委的證述相符,且有電梯監視器影像擷圖、現場照片及公告影本2張佐證其犯罪行為。
- 法官在判決時考慮到林男的工作歷練、社會經驗、智識程度及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因素,認為他應該知道不能恣意毀棄他人文書,但考慮到他坦承行為並與告訴人達成調解(雖然事後未履行),以及李姓不願撤回告訴,遂處以罰金3千元。
- 林男雖然被判處罰金,但案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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