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精華摘要近萬元外送訂單引發店家抱怨抽成,也凸顯平台帶客與店家利潤之間的拉扯。餐飲業者要比較的,應是扣除平台費用後的實際貢獻利潤,以及自行接單、配送與維繫顧客的成本;消費者則可理解,平台訂單的便利與曝光有其營運代價。
- 近期報導所述個案中,店家邀請顧客改為直接訂購,但該店的抽成比例與單筆訂單獲利目前無法確認。
- 平台可能帶來曝光、訂單與配送服務,直客訂單則要計入接單、人力、金流與配送成本。
- 與平台合作期間,店家應先核對合約與促銷規則,再設計合法且可持續的直客經營方式。
撰文:財金觀察員 Liz Chen(關於作者)
2026年9月24日刊出的新聞報導提到,一家店家因顧客透過外送平台下單近萬元,公開邀請對方下次直接向店家訂餐,理由包括價格可較便宜、可安排專人外送,也能處理統編發票需求;店家並表示平台抽成沉重。貼文引來不同反應,有人認為平台提供了曝光與訂單,也有人提醒店家應留意合作規範。查看來源:tw.news.yahoo.com ↗
這起討論真正值得拆解的,是「抽成很重」能否直接推導出「直客比較賺」?單筆訂單金額高,不代表店家的淨利也高;同樣地,平台收取費用,也不能單獨說明平台是否帶來了原本不會出現的客人。
近萬元訂單,店家實際拿到多少目前不明
新聞能確認的是店家曾公開招攬顧客改為直接訂購,報導沒有提供該店的合作合約、實際抽成比例、促銷分攤方式、食材成本或配送支出,因此無法確認店家從這筆訂單實際收到多少,也無法核算平台訂單和直客訂單哪一種獲利更高。查看來源:tw.news.yahoo.com ↗一般而言,訂單金額只是營收的一部分。店家評估一筆訂單,至少要扣除餐點食材與包材、製作人力、平台相關費用、優惠折抵分攤,以及因大量訂單影響其他營運所增加的成本。若改成自行配送,還要另算人力、車輛、路程、等候與出錯處理。
換句話說,「近萬元」是訂單規模,不是利潤證明,沒有成本結構與結帳明細,外界也不宜只憑貼文判定店家貪心或平台收費合理。
平台費用買到什麼,得看店家是否因此增加生意
平台的價值可能來自搜尋曝光、線上點餐、付款處理與配送媒合。對人手有限、沒有自建外送隊伍的店家,這些服務能降低自行接單與配送的門檻;但如果訂單主要來自原有熟客,或店家本來就有成熟的外送能力,平台費用帶來的新增價值可能較低。判斷時可以問三個問題:
- 這張訂單是否有可能在沒有平台時出現?
- 扣除平台費用、優惠分攤與備餐成本後,這筆訂單還有多少貢獻利潤?
- 平台訂單是否讓店家有機會接觸新客,或填補原本較冷清的時段?
平台費用的名目也要看清楚!以 Uber Eats 的台灣商家定價頁為例,平台說明不同合作方案可能提供外送或自取服務,商家曝光也會受多項因素影響;個別費率與實際合作條件,仍應以店家自己的合約和方案為準。查看來源:merchants.ubereats.com ↗
直客訂單省下平台費,也多了店家要承擔的工作
改由店家直接接單,確實可能避開部分平台費用;但「省下抽成」不等於費用歸零。店家仍要處理顧客詢問、訂單確認、付款與退款、發票、配送安排,以及漏單、延遲或送錯時的客服。若需要專人外送,配送成本還會隨距離、交通與人力調度改變。| 接單方式 | 可能取得的價值 | 需自行確認的成本與責任 |
|---|---|---|
| 平台接單 | 平台曝光、線上點餐工具、配送媒合 | 合約費用、促銷分攤、平台規則與備餐壓力 |
| 店家直客 | 顧客關係由店家直接維繫,可自行設計服務 | 接單與付款工具、配送人力、客服、退款與顧客資料管理 |
表格比較的是營運分工,不代表哪種模式必然比較划算。對大量、固定、地點集中的企業訂餐,自行報價與安排配送或許較容易攤提成本;對分散的小額訂單,平台可能更能處理媒合與配送。店家應依自己的訂單型態核算,而非只看費率高低。
導流之前先看合約,不能只靠公開貼文下判斷
報導提到網友提醒店家留意合作規範,但未提供該店合約內容,因此目前無法確認這則貼文是否違反任何特定條款,是否能在平台訂單中引導顧客改走店家直客通路,要看實際合約、平台當時規則,以及招攬方式與使用的顧客資訊。公平交易委員會過去曾處理外送平台與餐廳合作條件相關案件,顯示平台和店家的合作限制可能涉及競爭法議題;但個案是否違規,仍須按具體條款和事實判斷,不能把不同案件直接套用到這家店。查看來源:www.ftc.gov.tw ↗
較穩妥的做法,是先把合約中的抽成、促銷、價格、顧客資料使用與導流條款逐項確認;再把平台訂單與直客訂單分開記帳,定期比較每種通路的營收、變動成本與後續回購。若直客模式確實有利可圖,再建立清楚的自有訂購管道與配送範圍,避免只在單次平台交易後臨時招攬。
訂單該不該「繞過平台」?
店家有權計算每個通路的成本,也有理由為利潤尋找更好的配置;消費者則有權選擇方便、價格與服務。要判斷這筆近萬元訂單該不該「繞過平台」,關鍵不是先替任何一方貼上貪婪或剝削的標籤,要看訂單從哪裡來、費用換到什麼、改走直客後又由誰承擔工作與風險。這些帳算清楚,才有討論平衡的基礎。資料來源與查核
- 發布機構:Yahoo奇摩新聞;資料名稱:客點近萬元外送 店家怨抽成重「直接找我訂」全場不挺;發布日期:2026-09-24;支持說法:支持本文對近期事件、店家公開邀請顧客改為直接訂購及網路反應的描述;查看原始資料
- 發布機構:Uber Eats;資料名稱:適合貴公司的定價;發布日期:目前頁面未標示;支持說法:支持本文關於平台提供不同合作方案,且商家曝光受多項因素影響的說明;查看原始資料
- 發布機構:公平交易委員會;資料名稱:兩大外送平臺結合,公平會喊卡!;發布日期:2024;支持說法:支持本文指出平台整併與合作條件可能涉及競爭疑慮,但個案仍須依具體事實判斷;查看原始資料
- 發布機構:公平交易委員會;資料名稱:有關Uber Eats外送平台不當限制餐廳事業活動一案;發布日期:2023;支持說法:支持本文關於外送平台合作條件可能涉及限制餐廳交易活動、仍須依案件事實判斷的說明;查看原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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