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餐廳停車場停車格內…卻被開違停單!警揭原因駕駛傻眼


一名網友在台中北屯區的餐廳用餐,車輛被停在餐廳的特約停車場後,卻因車屁股部分停在人行道上而被警方開出違規罰單。


網友在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談述自己在台中北屯區一家餐廳用餐時,將車輛停在軍福16路與17路的餐廳特約停車場,卻看到警方對自己的車輛開單。

詢問後得知,因為車輛的尾部凸出並停在人行道上,因此被判定為違規。

駕駛對此感到不滿,並質疑私人停車場的設計是否合法,以及警方為何不先與業者通報改善。

在社群媒體上,有關此事的討論中,有網友認為駕駛者應該自己負責,而有些人認為餐廳的特約停車格不合理,並質疑警方的行為。


- 警方開單的理由是因為車輛的尾部凸出並停在人行道上,造成違規。

- 駕駛者對於私人停車場的設計提出質疑,並質疑警方未先通知業者改善。

- 網友在社群媒體上的討論揭示了對於停車格設計的合理性以及警方開單的正當性的疑問。


台中警方解釋開單原因是因為網輛的尾部凸出並停在人行道上,造成違規。這種情況下,即使車輛是停在特約停車場內的,也會因為妨礙行人通行而被開出違規罰單。

-  警方表示,因為車屁股已經在人行道上,所以才開違規罰單。

-  駕駛相當疑惑的上前詢問,「為什麼我停在停車格還被開?」警方回答說,「他(指警察)竟然告知我已告知業者不能這樣畫停車格,我的車子屁股已經在人行道上,所以是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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