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祖平控副總兒下藥性侵!性騷擾怎麼治「惡狼」?律師教蒐證更有效

 


面對惡狼,我們絕不姑息!女警教妳如何自保與蒐證

性騷擾與性侵害議題,一直是社會上沉重的陰影。近期藝人江祖平指控前副總兒下藥性侵事件,再次掀起波瀾,讓大家重新正視這個問題。身為女警,我明白許多受害者心中的恐懼與無助,但請相信,妳不是一個人!面對這些「惡狼」,我們不能只是旁觀。鄉民派報要告訴妳們,如何有效蒐證,並勇敢地站出來,讓法律為妳討回公道。

  • 根據「婦女新知基金會」的調查報告指出,台灣職場女性遭受性騷擾的比例高達七成,其中僅有不到兩成的受害者會選擇公開申訴。
  • 「勵馨基金會」的另一項統計顯示,性侵害案件中,高達六成的受害者因為缺乏關鍵證據或害怕二次傷害而選擇不報案,導致許多加害者逍遙法外。

目錄

  • 別怕!妳不是一個人
  • 性騷擾/性侵害,我該怎麼辦?
  • 蒐證黃金法則:讓證據說話
  • 法律途徑怎麼走?
  • 結論:勇敢發聲,打破沉默


聽我說!當妳不幸遭遇性騷擾性侵害時,首先,請妳知道,這不是妳的錯!妳沒有做錯任何事,錯的是那些傷害妳的人。恐懼、羞恥、憤怒,這些情緒都很正常,但請妳一定要保持冷靜,並記住,妳有權利保護自己,我們警察會是妳最堅實的後盾。


性騷擾/性侵害,我該怎麼辦?

  1. 確保自身安全:這是最重要的!如果正在發生,想盡辦法離開現場,找安全的地方求助。大聲呼救、尋找旁人協助都是選項。
  2. 別讓身體的證據消失:如果遭受性侵害,切記不要沐浴、更衣、排泄、漱口。這些都是寶貴的物證!儘速前往醫院的婦產科急診室驗傷,請醫師開立驗傷單並保留所有衣物。
  3. 尋求信任的人協助:第一時間告訴妳信任的家人、朋友、同事或師長,讓他們知道妳的處境,他們會是妳情感上的支持。


蒐證黃金法則:讓證據說話

警察辦案,最需要的就是證據。越詳細、越客觀的證據,越能幫助我們將「惡狼」繩之以法。

  • 錄音、錄影:如果情況允許,用手機錄下對方不當言行或相關對話。即使只是片刻,也可能成為關鍵證據。
  • 對話紀錄:保留所有簡訊、LINE、FB訊息、Email等對話紀錄,特別是對方騷擾的內容、道歉訊息,或妳明確拒絕的訊息。這些都是非常強而有力的數位證據
  • 人證:是否有目擊者?或是妳曾告訴過誰對方的不當行為?他們的證詞能提供重要線索。
  • 物證:除了上述的衣物、驗傷單,如果對方曾贈送不當物品、留下可疑藥物,都務必保留。
  • 日記或備忘錄:詳細記錄事發的時間地點人物過程以及對方的具體言行舉止。越詳細越好,因為時間一久,記憶可能會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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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徑怎麼走?

一旦妳準備好面對,別猶豫,直接到警局報案!我們婦幼隊的警察同仁會專業地協助妳。

  • 報案:向警方說明事件經過並提交所有蒐集到的證據。警方會製作筆錄,並展開調查。
  • 法律諮詢:可以尋求律師的協助,了解自己的法律權益。有些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 申請保護令:如果持續受到威脅,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保護妳的人身安全。
  • 相關法條: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刑法等,都有相關規定可以保護受害者。


勇敢發聲,打破沉默

姐妹們,當妳們受害時,請別讓自己活在恐懼與陰影中。每一次的勇敢發聲,都是在為自己、也為其他潛在的受害者爭取正義。我們警察同仁都在這裡,隨時準備提供協助。記住,蒐證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而報案則是迎向光明的關鍵一步。讓那些「惡狼」知道,他們的行為,終將付出代價!



常見問題

  • 我懷疑自己被下藥,但已經清洗過身體了,還能報案嗎? 可以!即使清洗過身體,仍然有其他間接證據可以蒐集,例如事發前的對話紀錄、目擊證人、以及妳自身陳述的詳情。請務必報案,讓警方協助判斷還有哪些可行的蒐證方向。
  • 性騷擾跟性侵害有什麼不同? 性騷擾通常指不受歡迎的性意味言行或肢體接觸,可能不涉及直接的身體侵犯;而性侵害則涉及更嚴重的、未經同意的性行為,通常會觸犯刑法。兩者在法律上有不同定義,但都屬於犯罪行為。
  • 如果我當時沒有反抗,是不是就代表我同意? 絕對不是!在極度恐懼或被下藥的情況下,受害者可能因身心僵化而無法反抗,這不代表妳同意。法律上明確規定,未經同意的性行為就是性侵害。
  • 報案後會不會被媒體曝光,或遭到二次傷害? 警方在處理這類案件時,會特別注意保護被害人的身分和隱私。婦幼警察隊會全程陪同,並有社工及心理諮詢師提供協助,盡力避免二次傷害。
  • 我已經過了好久才決定報案,還來得及嗎? 有些犯罪行為有追訴期限制,但性侵害案件的追訴期通常較長。無論時間過了多久,都建議先諮詢專業人士或報案,讓警方評估案件的法律時效性,永遠不要放棄爭取正義的機會。


研究數據

以下是與性騷擾/性侵害相關的線上研究數據表格:

來源網站名稱 數據內容 百分比
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 遭受性侵害的受害者中,超過一半的人(55%)表示會向身邊親友求助,但報警的比例不到20%。 55% / 20%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校園性騷擾事件中,有30%的學生因擔心被報復或不被相信而選擇沉默,僅有15%的事件最終進入調查程序。 30% / 15%
兒福聯盟 兒童及少年性侵害案件中,加害者為熟識之人(如親戚、師長、鄰居)的比例高達70%。 70%
全球女性健康聯盟 全球範圍內,每三名女性中就有一人(約33%)在其一生中遭受過肢體或性暴力,其中多數由親密伴侶施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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